地税、parcel rent、管理费——作为房东,哪一项是你的责任?
cukai tanah(地税)是州政府每年向土地登记业主征收的土地费用;parcel rent 是同一个税项套用到个别分层单位上。两者都挂在业主名下,与租客无关,追讨路径也跟管理费完全不同。 多数业主的隐性亏损,根本不在租金,而在分不清哪一张账单该由谁付,结果一边漏缴被罚、一边却以为租客会处理。
如果你在马来西亚拥有一套公寓或服务式公寓,无论单位是出租还是空置,你作为登记业主每年至少面对三种费用:地税(或 parcel rent,视分层地契是否已发出)、门牌税(cukai taksiran,由地方议会发出),以及 JMB 或 MC 发出的管理费。这三笔各有不同的债权人、不同的法律升级路径,而且都不会自动转嫁给租客。
要从"房东把单位出租"的角度看完整的 JMB/MC 纠纷框架,请先读公寓管理处到底有多大权力?马来西亚房东必知的公寓管理纠纷指南。
地税缴清,房产就该开始产出——SPEEDHOME 查看在线房源。
法律与流程:cukai tanah 是什么,parcel rent 又是什么?
cukai tanah 是《1965年国家土地法典》(National Land Code)下的地税,由州土地局每年向土地登记业主征收;parcel rent 是同一个税项在分层地契发出后套用到个别单位的版本。两者都不是 JMB 或 MC 在《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》下发出的管理费。 这层区别是绝大多数混淆的根源。
各州的用词略有不同,下表把它们一次厘清:
| 名称 | 是什么 | 由谁发出 | 法律依据 |
|---|---|---|---|
| cukai tanah(地税) | 针对土地业权的年度地税 | 州土地局(PTG / 州政府) | 《1965年国家土地法典》 |
| parcel rent(分层单位地税) | 分层地契发出后,针对个别单位征收的地税 | 州土地局 | 《1965年国家土地法典》(分层条款) |
| cukai taksiran(门牌税) | 按产业年估值征收的产业税 | 地方议会(DBKL、MBPJ、MBJB 等) | 《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》 |
| 管理费(maintenance charge) | 公共区域日常运营(保安、电梯、清洁)的服务费 | JMB 或 MC | 《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》s.25 |
| 储备金(sinking fund) | 长期资本储备(电梯更换、重漆、结构工程) | JMB 或 MC | 《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》s.23–24;法定储备金比例 |
对公寓房东最关键的一点:地税/parcel rent 和管理费的债权人是不同主体,法律升级路径不同,罚款机制也不同。付了其中一项并不等于付了另一项。两者可以同时欠缴、同时各自升级。
分步走:地税和 parcel rent 怎么发出,漏缴会怎样?
地税和 parcel rent 由州土地局按年发出。金额因州属、土地用途、地区和单位面积而异,没有全国统一费率。严重拖欠时,州土地法允许州政府收回(forfeit)土地业权——这是最终后果。
| 阶段 | 会发生什么 | 由谁执行 |
|---|---|---|
| 年度通知 | 州土地局发出地税 / parcel rent 通知,列明应缴金额 | PTG(Pejabat Tanah dan Galian)或相关州属机构 |
| 缴付期限 | 按通知上的日期缴付,缴付方式因州而异(网上门户、柜台) | 业主——登记业权持有人 |
| 逾期 / 未缴 | 州属可征收利息、附加费或滞纳罚款,金额因州而异、全国不统一 | 州土地局 |
| 严重拖欠 | 依《国家土地法典》,长期不缴可导致州政府收回土地业权 | 州政府 / 法庭命令 |
看你的通知时留意这一点:如果你的分层单位已有个别分层地契(多数较新的公寓都有),你每年的通知会写着"parcel rent",针对那个特定单位征收。如果主地契(master title)尚未分割(较旧的发展项目,或分层地契尚未发出),地税仍挂在发展商或 JMB 持有的主地契上,直到个别地契发出。一句话记住:分层地契有没有发出,决定了你的通知抬头写"parcel rent"还是"cukai tanah"。
具体金额每年随州属、土地用途、地区而异,请以你所在州属 PTG 当年发出的通知为准;雪兰莪可走 e-Tanah 门户核对、柔佛则在 PTJB 系统。若想了解网上缴付的逐步操作,请参阅如何在网上缴付马来西亚 cukai tanah(地税)。
缴款截止日期——吉隆坡/布城比其他州早三个月
大多数半岛州属将每年地税截止日期定为 5 月 31 日。吉隆坡和布城(均为联邦直辖区,由 PTG WP 管辖)须在 2 月 28 日前缴付——提早三个月。逾期通常被征收滞纳附加费(雪兰莪等州属设有具体滞纳费率;其他州各异)。最后核实日:2026 年 6 月 26 日。
| 州属/直辖区 | 年度截止日期 | 来源 |
|---|---|---|
| 吉隆坡(联邦直辖区) | 2 月 28 日 | JKPTG KL / PTG WP (ptgwp.gov.my) |
| 布城(联邦直辖区) | 2 月 28 日 | PTG WP,与吉隆坡一致 |
| 大多数半岛州属(雪兰莪、槟城、柔佛、霹雳等) | 5 月 31 日 | PTG 雪兰莪常见问答;《1965年国家土地法典》第94条 |
每次缴款前,请在州土地局门户核实当年截止日期。
霹雳州房东:纸质账单自 2024 年起已停止邮寄
PTG 霹雳自 2024 年起不再邮寄实体地税或 parcel rent 账单。霹雳州的业主必须登录 PTG 霹雳 eTanah 门户自行查取账单。未收到纸质通知并不免除缴款义务。最后核实日:2026 年 6 月 26 日。
PTG 霹雳 eTanah 门户显示:"Salinan Bil Cukai Tanah/Petak TIDAK LAGI DIHANTAR Mulai Tahun 2024。"(翻译:地税/parcel rent 账单副本自 2024 年起不再邮寄。)来源:PTG 霹雳 eTanah 门户 [^35^]。
各州税率与计算依据(依《1985年分层地契法令》第IVA部分)
依《1985年分层地契法令》s.23C(8)(a),分层地税(parcel rent / cukai petak)按各单位每平方米费率计算,并依据 s.23C(9) 向上进位至最接近的令吉。各州费率由州土地局按地区、土地用途及单位类型依法公报,没有全国单一固定金额。
确切应缴金额以各州 PTG 当年发出的正式账单为准。业主应通过各州官方 e-Tanah 网上系统(如雪兰莪 e-Tanah、柔佛 PTJB 或吉隆坡 JKPTG 系统)查询当年度地税明细。
cukai petak:雪兰莪业主经常忽视的分层版地税
在雪兰莪,已发出个别分层地契的分层房产,每年的州属征费称为 cukai petak,而非 cukai tanah。账单由 PTG 雪兰莪直接向各单位业主发出,而非经由 JMB 收取。雪兰莪已转为 PTG 直接向每位单位业主开账。
实际问题:购买雪兰莪分层单位的业主,可能从未直接收到过 PTG 雪兰莪的 cukai petak 账单——通知邮寄至旧地址,或业主误以为管理费已涵盖。事实并非如此。Cukai petak 是一项独立的年度州属税费,由 PTG 雪兰莪直接向单位业主征收,不经 JMB 或管理费渠道。如果你持有雪兰莪分层单位,且从未缴付 cukai petak,请凭地段编号登录 PTG 雪兰莪 eTanah 门户查询。
来源:PTG 雪兰莪;核实于 2026 年 6 月 26 日。
谁该付地税和 parcel rent——业主还是租客?
土地登记业主付地税和 parcel rent,不是租客。把单位出租不会转移这项义务。租约可以约定由租客向业主偿还,但州土地局只会向登记业主追收,无论私下怎么安排。
| 问题 | 答案 |
|---|---|
| 州土地局把账单寄给谁? | 登记业主(房东) |
| 房东能要求租客付 cukai tanah / parcel rent 吗? | 只有在租约里白纸黑字写明才行;即使如此,对州政府而言,业主仍是债务人 |
| 地税 / parcel rent 是标准租约的自动条款吗? | 不是,必须由房东明文写入,否则租客无偿还义务 |
| 地税 / parcel rent 能否从租金收入中扣税? | 能——地税是 LHDN Public Ruling No. 12/2018 第 4(d) 条普通住宅出租下明确列出的可扣税支出,保留官方收据即可 |
| 每年金额是多少? | 因州属、土地用途、地区、单位面积而异,通知上会列明,没有可引用的全国统一数字 |
| 那管理费呢?能扣税吗? | 不能——管理费和储备金不在 PR 12/2018 的可扣税清单上。地税和门牌税可以,管理费不行 |
地税的税务角度值得单独点明:你缴付的 cukai tanah 或 parcel rent 收据,是 LHDN Public Ruling No. 12/2018 下针对当年租金收入的可扣税支出,属 LHDN 明确允许的六类支出之一。分层管理费不在那张清单上。
漏缴的后果:管理费不缴会怎样?
依《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》s.34(1),JMB 或 MC 会发出书面催收通知,给予至少 14 天缴付期。若仍未缴,它可上法庭、向分层管理仲裁庭申诉,或以财物扣押令扣押业主的动产。无视催收通知是刑事罪行(s.34(3))。
这条升级路径与地税的追收路径完全不同,两者可以同时进行:
| 费用 | 谁来追收 | 第一步正式行动 | 刑事责任 |
|---|---|---|---|
| cukai tanah / parcel rent | 州土地局(PTG) | 年度通知;州属特定的利息 / 附加费;最终风险是收回业权 | 依《国家土地法典》(州属特定,州土地法各自规定刑事与罚款幅度) |
| 管理费 | JMB 或 MC | 书面催收,至少 14 天缴付期(SMA 2013 s.34(1)) | 罚款最高 RM5,000 或最高 3 年监禁或两者兼施,另加持续罪行每日最高 RM50(s.34(3)) |
| 储备金 | JMB 或 MC | 与管理费相同的书面催收程序(s.34(1)) | s.34(3) 下的同一刑事条款 |
无论欠费多少,JMB 或 MC 都不能做一件事:把租客锁于门外、把停掉租客门禁卡当作催收手段,或拒绝业主进入。追收只能通过法庭命令、仲裁庭裁决或财物扣押令,而非限制通行。若管理处越过这些法定路径自行执法,反而会暴露在反诉风险中。
关于业主面对 JMB/MC 时的完整权利,请参阅马来西亚公寓管理费:房东的责任范围与合法追收路径。
分层管理仲裁庭能用吗?地税纠纷该去哪里?
分层管理仲裁庭审理的是《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》下业主对 JMB/MC 的纠纷,索赔不超过 RM250,000(s.105(1))。地税和 parcel rent 的纠纷归州土地局和法庭,依《国家土地法典》处理,不去仲裁庭。仲裁庭也不是房东与租客的论坛。
| 纠纷类型 | 正确的场所 | 关键限制 |
|---|---|---|
| 业主对 JMB/MC——欠管理费、储备金、管理失职、附例执行 | 分层管理仲裁庭(SMA 2013) | 索赔不超过 RM250,000;不能审理涉及土地业权的纠纷;无需律师 |
| 业主对 JMB/MC——超过 RM250,000 或涉及业权 | 民事法庭(高庭) | 通常需要律师 |
| 与州土地局的地税 / parcel rent 纠纷 | 州土地法庭 / 《国家土地法典》程序 | 由州土地法管辖,不属 SMA 2013 |
| 房东对租客——欠租或押金(不超过 RM5,000) | 推事庭小额索赔程序 | 无需律师,上限 RM5,000 |
| 房东对租客——欠租、押金或收回占有 | 推事庭 / 地庭 | 地庭对房东租客及财物扣押案件有无限管辖权 |
不遵守仲裁庭裁决是 SMA 2013 s.123 下的刑事罪行:罚款最高 RM250,000 或最高 3 年监禁或两者兼施,另加持续罪行每日最高 RM5,000。无视仲裁庭裁决的管理实体,面对的升级远超原本的费用纠纷本身。
想知道业主何时能把 JMB 告上仲裁庭或法庭,请参阅分层业主可以起诉 JMB 吗?。
实例说明了什么:一位同时面对地税、parcel rent 和管理费的公寓房东?
一位房东在雪兰莪 Shah Alam 拥有一套公寓,租给一位在职专业人士。大楼已发出分层地契,所以每个单位都有自己的分层业权。
房东无论是否出租都要背负的年度账单:
- parcel rent:由雪兰莪 PTG 发给登记单位业权持有人,金额在年度通知上,若产业已出租,依 LHDN PR 12/2018 作为地税扣税
- 门牌税:由 MBSA 每半年发给登记业主,同样可在 PR 12/2018 下扣税
- 管理费 + 储备金:由 JMB 或 MC 每月或每季发出,漏缴适用至少 14 天催收程序;管理费不能从租金收入扣税
标准租约下租客付的部分: 每月租金、租客名下的水电费,以及任何明文写进租约的款项。parcel rent、门牌税和管理费都是业主义务,不会自动转嫁给租客。
这位房东的实务结构:
- 把管理费并入每月租金——由房东直接付给 JMB 或 MC,并把成本算进租金。这是最低风险的做法:房东掌控付款、管理处有稳定付款人、租客完全不碰这笔账。
- parcel rent 和门牌税按年缴付,保留所有官方收据——这些都是可扣税的。
- 不要请 JMB 或 MC 直接向租客开管理费账单。管理实体的法律关系是与登记业主,而非住户。
- 绝不要请管理处停掉租客门禁卡来施压——这会把两条法律关系搅在一起,给租客反诉的理由。
为什么要在租约里写清业主费用?
最让公寓房东措手不及的,是那些从一开始在租约里就没说清的费用。一份明确把地税、管理费和水电分配给正确方的租约,能在第一张通知到达前就避免大多数业主与管理处的纠纷。
用已签署的租约写明哪些费用由业主承担,以及哪些费用(如有)可向租客追讨。每一笔官方收据和付款记录都应与租约一并保存。
怎样确认今年真正应缴的地税和管理费金额?
不要只按旧账单或费用名称付款。先核对产权类型、账单年度、欠款和正确的州门户。 分层单位尤其容易混淆地税、cukai petak 与 parcel rent。
| 核对项目 | 要比对什么 | 为什么重要 |
|---|---|---|
| 房屋和产权类型 | 个别地契、分层地契、parcel 或发展商记录 | 决定应查询 cukai tanah、cukai petak 还是 parcel rent |
| 评估年度 | 账单年度与当年 | 避免只付旧账却漏了新账 |
| 欠款 | 当前年度与 arrears 分开看 | 门户上的总额可能合并了多个年度 |
| 地段/parcel 编号 | 地契、账单与门户查询 | 避免在同一项目中误付其他单位 |
| 收据 | 参考编号、年度和金额 | 是产权与税务记录的付款证明 |
若欠款与买卖交易有关,不要只凭门户显示就认定由哪一方承担。保留买卖文件,并向律师、卖方或土地局取得关于已约定结算的书面说明。
地税、parcel rent 与分层管理费为什么不是同一笔钱?
分层单位的业主可能同时看到这些费用,但征收方、证明文件和欠缴后果不同。一张费用的收据,不表示另一张也已结清。
| 费用 | 谁发出 | 应保留什么 | 欠缴时先向谁核实 |
|---|---|---|---|
| cukai tanah / quit rent | 州土地局 | PTG 账单、地段资料和当年收据 | 州土地局的欠款与附加费记录 |
| cukai petak / parcel rent | 适用的分层/parcel 土地机关 | parcel 账单、分层编号和收据 | 土地局,而不是 JMB/MC |
| 分层管理费 | JMB 或 MC | 对账单、收费依据和收据 | JMB/MC 的管理与催收程序 |
管理费争议可能走分层管理的不同程序;土地费用则应以土地局和产权文件为准。先识别账单来源,才能避免把问题带到错误的渠道。
常见问题(FAQ)
马来西亚的地税(cukai tanah)是什么?
cukai tanah 是州土地局每年向土地业权登记持有人征收的土地费用,马来西亚每一位业主都要缴付。金额因州属、土地用途、地区和单位面积而异,确切金额写在州土地局的年度通知上。它不是分层费用,与 JMB 或 MC 发出的管理费是两回事。
parcel rent 是什么,和 cukai tanah 有什么分别?
parcel rent 是地税的同一概念套用到个别分层单位——当一个单位的分层地契发出后,地税就按个别单位评估,而不是挂在主地契上。法律依据相同(《国家土地法典》),义务落在登记单位业主身上。如果你的公寓已发出个别分层地契,年度通知会写"parcel rent";若分层地契尚未发出,地税仍挂在主地契上。
地税或 parcel rent 由租客付吗?
不会。cukai tanah 和 parcel rent 是登记业主对州土地局的义务,租客与州政府之间没有法律关系。租约可以包含一条要求租客向业主偿还的条款,但州土地局只会向登记业主追收,无视租约里的任何私下安排。
管理费不缴会怎样?
依《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》s.34(1),JMB 或 MC 必须发出书面催收,给予至少 14 天缴付期。若仍未缴,它可向分层管理仲裁庭申诉(索赔不超过 RM250,000,依 s.105(1))、上法庭,或以财物扣押令扣押业主动产。无视催收通知是刑事罪行:罚款最高 RM5,000 或最高 3 年监禁或两者兼施,另加持续罪行每日最高 RM50(s.34(3))。
cukai tanah 或 parcel rent 能从租金收入扣税吗?
可以。地税(cukai tanah 和 parcel rent)是 LHDN Public Ruling No. 12/2018 第 4(d) 条普通住宅出租下明确列出的六类可扣税支出之一。分层管理费不在那张可扣税清单上。请保留所有官方缴付收据,并对应到正确的产业和税务年度。
房东可以把管理费直接加进租金并让租客代付吗?
可以,但前提是租约明文写明。房东把管理费并入月租、向 JMB 或 MC 自行付款的做法风险最低;若把管理费账单直接转给租客,则租客一旦少缴,州土地局与 JMB/MC 只会追业主,而租客与房东之间会产生一笔追偿债务——这是绝大多数房东-管理处纠纷的起源。一份在签约前就把"哪张账单由谁付"讲清楚的租约,是这类纠纷最便宜的防火墙。
本文为马来西亚租赁与分层管理实务的通用资讯,非法律意见。地税、parcel rent 的金额与州属特定罚款因州属、土地用途而异且可能变动;《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》、大楼附例及仲裁庭程序亦因建筑物而异。请向你所在州属的土地局、管理实体或持牌专业人士核实现行状况后再作依赖。
准确性与更正。本文引用的法律来自《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》。数字绑定事实登记册,每次更新重新核验。发现错漏?[email protected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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