马来西亚驱逐法律:房东权利、合法流程与不可踩的红线(2026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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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来西亚驱逐法律:房东权利、合法流程与不可踩的红线(2026)

马来西亚驱逐法律:每位房东都必须知道的一条规则

马来西亚驱逐法律有一条根本规则:房东不得在无法院命令的情况下收回房产。《1950年特定履行法令》(Specific Relief Act 1950)第7(2)条禁止一切自行强制手段——将租客锁于门外、断掉水电、搬走物品——无论租约怎么写。 在SPEEDHOME托管平台上,从租客首次拖欠到启动追缴行动,平均约为31天——不是因为法律快,而是因为档案在违约发生之前就已就绪。

截至2026年,马来西亚尚未正式实施《住宅租赁法》(Residential Tenancy Act),相关法案仍属草案,未提交国会也未刊宪。因此住宅驱逐主要依据租约,配合三部通用法律:《1950年合约法令》(Contracts Act 1950)、《1956年民事法令》(Civil Law Act 1956)以及《1950年特定履行法令》(Specific Relief Act 1950)。

马来西亚驱逐的法律框架

马来西亚住宅租赁由通用合约法与财产法管辖,而非专门的租赁法令。规范房东与租客纠纷的三部法令是:《1950年特定履行法令》(管有与禁止自行强制)、《1956年民事法令》(超期居住的双倍租金)以及《1950年合约法令》(押金与实际损失)。

《1950年特定履行法令》第7(2)条是「必须经法院」这条规则的来源:收回管有必须走合法程序。租约中任何条款都不能凌驾其上。房东为逼租客搬走而断掉水电、卸走门扇,即使租客已拖欠数月租金,仍属违法行为。

《1951年扣押法令》(Distress Act 1951)提供另一条平行工具:扣押令(Writ of Distress)通过扣押单位内租客的动产来追讨租金(最多12个月),但它不能驱逐租客。扣押由法院执达吏(bailiff)执行——房东不得亲自入内搬走物品。

马来西亚没有专门的住宅租赁审裁处。消费者索赔仲裁庭(Tribunal for Consumer Claims)不受理私人住宅租赁纠纷:租赁是土地权益,押金索赔是诉讼标的,两者依《1999年消费者保护法》均不在其管辖范围之内。

逐步说明:合法驱逐流程

合法的步骤顺序是:书面催缴、终止通知、向法院申请、由法院执达吏执行。房东全程不得亲自移走租客,不得在任何阶段触碰门锁、水电或租客的物品。

步骤 该做什么 不该做什么
1. 审阅租约 确认租金到期日、违约条款、所需通知期,以及持有的押金 用WhatsApp提醒代替书面证据链
2. 书面催缴/补救通知 列明确切欠款、所违反的条款,并设定补救期限——SPEEDHOME标准为14天 威胁将租客锁于门外、断掉水电,或公开租客个人资料
3. 终止通知 若补救期内未付清,按租约通知条款发出正式通知(通常30天) 发出遗漏具体违约事由,或引用条款前后不一致的通知
4. 向法院申请 申请管有令(收回单位)、扣押令(追讨欠租),或两者同时申请 在证据不全时申请:须备齐盖章租约、付款记录、书面催缴副本
5. 执达吏执行 由法院执达吏执行管有令;警方可能到场 亲自将租客锁于门外、停用门禁卡、搬走任何物品或断掉任何服务

管有令与扣押令针对的是不同的事情。若同时需要欠款和单位,可分别或并行申请两张命令。

谁付钱,每条路线的成本

马来西亚没有固定的政府驱逐律师费标准。费用取决于案件复杂程度、租客是否抗辩,以及使用哪个法院审级。以下区间反映SPEEDHOME运营经验,仅供参考,并非保证。

路线 追回什么 指示性费用 通常耗时
仅书面催缴/补救通知 不直接追回——触发付款或终止 低/自行处理 数天
扣押令(《1951年扣押法令》) 仅租金欠款,最多12个月;不驱逐 RM3,000–9,000(律师费各异) 数周至数月
管有令(《1950年特定履行法令》第7条) 收回单位的空置管有 RM8,000–25,000(律师费各异) 4至12个月
小额索偿——推事法庭 金额判决≤RM5,000;无需律师(第93号命令) 仅立案费 数周至数月
合并索赔(欠款+管有) 欠款与空置管有 较高;须聘律师 较长;由法院管理

马来西亚民事法院分层审理房东与租客纠纷。推事法庭小额索偿程序处理不超过RM5,000的金钱索赔,无需律师。推事法庭管辖至RM100,000。地方法院(Sessions Court)管辖RM100,000至RM1,000,000,并对房东与租客及扣押案件另有无上限管辖权。高等法院(High Court)审理超过RM1,000,000的案件。

押金可依《1950年合约法令》第74条用于抵销已证明的欠款,但仅以实际证明损失为限。马来西亚没有法定的住宅押金上限。若欠款超过押金,仍须通过法院索赔。动用押金并不等于取得单位管有权。

法律规定不能做的事——以及捷径为何适得其反

将租客锁于门外、断掉水电、搬走租客物品,以及公开租客个人资料,在马来西亚法律下均属违法——每一项都给租客留下反过来追究你的依据,即使租客明显已违约。

禁止自行强制的规则源自《1950年特定履行法令》第7(2)条,并非技术性细节。租约中任何声称允许以断掉水或电作为救济手段的条款均不可执行。照此行事,即使租客欠下数月租金,房东仍须承担法律责任。

以下手段都不可用:

  • 更换或停用门禁卡或门锁以阻止进入——无论租约如何规定,依第7(2)条均属违法锁门。
  • 断掉电力、水或任何其他公用设施以逼租客搬走——属违法的自行强制;租客可申请禁制令。
  • 在无法院命令下搬走或转移租客的家具、电器或个人物品——由执达吏而非房东搬走物品。
  • 在社交媒体或任何公开渠道张贴租客身份证号、照片、电话号码或住址——触发《2010年个人资料保护法》及诽谤责任,由房东承担。
  • 未经同意向信用机构举报租客违约——已核实的租赁违约只能在租客于租约中事先书面同意的前提下,向持牌信用报告机构举报;不存在公开的住宅租赁不良记录名册。

个人房东无法直接向信用报告机构报送租金违约记录;SPEEDHOME 作为房东委任代理人可以做到这一点,但前提是租客已在租约中书面同意。 管有令追回的是单位;只有包含同意条款的 report-ready 租约,才能为促成和解提供实质的财务杠杆。

走捷径的逻辑是:「租客错了,所以我施压也合理。」马来西亚法院不接受这套逻辑。已采取自行强制手段的房东,在后续法院程序中会失去道德和法律上的高地。案件常因房东在管有令发出前的不法行为而复杂化,甚至偶尔被推翻。

向 SPEEDHOME 免费索取报告就绪(report-ready)租约模板。 普通租约无法帮助你从违约租客处追回损失——report-ready 租约可以。它包含书面同意/违约条款,授权 SPEEDHOME 以房东委任代理人身份,在取得租客书面同意的前提下,将经核实的租金违约向持牌信用报告机构申报——这是个人房东无法独自完成的事。有据可查的合法报告,远比非正式威胁更能推动和解。WhatsApp 我们 → — 已预先填好讯息,方便我们知道您需要哪份指南。

租客期满后仍不搬走(超期居住)会怎样

当租客在租期结束后仍超期居住,若租约载有相关条款,房东可选择依《1956年民事法令》第28(4)条追讨双倍租金。这项权利以租约条款为前提,房东必须明确主张——它不会自动适用。

双倍租金是房东可选择的救济。若房东按原租金收取后续租金而未提出异议,可能形成定期租赁(periodic tenancy)。要让双倍租金主张成立,房东必须主动主张,不能只是期待。实务上,这意味着书面催缴或法院诉状必须明确援引双倍租金救济。

对一个本就不付钱的租客追讨双倍租金,在现金层面可能意义不大——它不会加快执达吏的进度。要尽快收回空置管有,更快的路径仍是租期届满后及时申请管有令。

实例分析:拖欠两个月租金,租客仍在单位内

房东在吉隆坡(Kuala Lumpur)有一位租客,在12个月租期的第4和第5个月未交租。单位仍被占用。以下是从首次欠款起的合法流程。

第1天(首次欠租):调出盖章租约与完整付款记录。发出书面补救通知,列明总欠款、所违反条款及14天补救期限。留存副本并取得送达确认。

第15天(仍未解决):按租约通知条款发出正式终止通知——通常为30天。若租客在场内有可扣押资产,可考虑同时申请扣押令追讨欠款。若尚未聘请律师,此时应着手聘请。

第45天(租客仍占用,终止日期已过):申请管有令。法院排期开庭。租客可能抗辩。准备完整证据:盖章租约、付款明细、补救通知及送达证明、终止通知。

第2至6个月(争议案件):开庭、可能的程序指示、可能的调解。若租客在终止日后仍占用单位,且你已主张双倍租金救济,将其纳入索赔。法院命令生效当日,执达吏执行。房东在场,但全程不得亲自触碰门锁、物品或水电。

在SPEEDHOME托管平台上,从租客首次拖欠到启动追缴行动,平均约为31天。这个数字反映的是早期流程纪律——租约已盖章、入住屋况报告已建档、催缴在违约第一天即发出。它并非法院审理时限。

SPEEDHOME托管租赁的运作层

SPEEDHOME在首次违约之前、而非之后,就建好驱逐档案:盖章租约、入住屋况报告,以及从欠款第一天即启动的追缴流程——当需要诉诸法律时,文件早已就绪。

独自管理流程的房东,在关键文件缺失时会面临更长、更艰难的路径:租约从未盖章、没有入住照片、没有书面催缴记录、不清楚持有哪些押金。法院在每个环节都要求证据。SPEEDHOME的托管流程在日常运营中顺带产出这些证据,而非作为危机应对。

希望从起步阶段就获得完整合法追缴流程的房东,可使用SPEEDHOME 房东服务,在一个托管流程中完成筛选、签约、屋况记录与追缴协调。关于更全面的房东运营全貌,请参阅马来西亚房东指南;关于逐月的时间表实操,请参阅在马来西亚驱逐一个租客要多久;若租客刚开始拖欠,先看租客不交租金怎么办

零押金(Zero Deposit)适用于符合条件的SPEEDHOME单位。它是一套托管租赁风险系统——替代前期现金押金;在罕见的大额退租损坏情况下,可追回金额可能有限。它不是金融保证产品。并非每个单位都符合条件。

FAQ

在马来西亚,房东可以不经法院就驱逐租客吗?

不可以。《1950年特定履行法令》第7(2)条规定,房东必须通过合法法院程序收回管有。将租客锁于门外、断掉水电,或搬走租客物品,均属违法——无论租约条款如何,也无论拖欠多少租金。

管有令与扣押令有什么区别?

管有令(Writ of Possession)命令租客迁出单位,由法院执达吏执行。扣押令(Writ of Distress,依《1951年扣押法令》)通过扣押租客动产追讨欠租,最多12个月,但不驱逐。需要同时拿回钱和单位的房东,通常会一并申请两张命令。

马来西亚有处理驱逐纠纷的租赁审裁处吗?

没有。马来西亚没有专门的住宅租赁审裁处。驱逐与追租纠纷通过民事法院处理:金额不超过RM5,000可用小额索偿程序(无需律师,第93号命令);推事法庭至RM100,000;地方法院管辖更大金额,并专门管辖所有房东与租客及扣押案件;高等法院审理超过RM1,000,000的案件。

房东可以扣留押金代替驱逐吗?

押金可依《1950年合约法令》第74条用于抵销已证明的欠款,但仅以实际证明损失为限。动用押金并不等于取得单位管有权。若欠款超过押金,或租客对扣除有异议,仍须通过法院索赔。

租客超期居住,房东可以收双倍租金吗?

可以,由房东选择。依《1956年民事法令》第28(4)条,在租约载有相关条款的前提下,房东可在租期结束后就租客占用单位期间追讨双倍租金(或双倍价值)。房东必须明确主张这项救济——它不会自动适用——且须在书面催缴或法院诉状中写明。

在马来西亚,驱逐程序要多久?

没有固定时限。管有令通常需要4至12个月,取决于租客是否抗辩。仅追讨欠款的扣押令可能更快结案。无争议案件比争议案件快。书面催缴与终止通知阶段在向法院申请之前还会再增加数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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