马来西亚租约通知期:到底要给多久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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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来西亚租约通知期:到底要给多久?

马来西亚租约通知期:到底要给多久?

马来西亚住宅租约没有一个适用于所有情况的固定通知期;先看租约,再看租期类型、违约原因、双方书面同意和正式程序。

最危险的做法,是从网上抄一个“标准通知期”然后套用到所有租客。通知期要跟你的租约、付款周期、提前终止条款和实际违约事实一致。你可以同时查看 中文租盘SPEEDHOME 房东服务,以及 Zero Deposit 说明

固定租期和月租滚动不同

固定租期通常以租约写明的提前终止条款为准;月租滚动安排则更依赖租金周期和双方通知。

租赁情况 先看什么 风险
固定一年租约 提前终止条款、违约条款 无条款硬退容易争议
月租滚动 付款周期、过往通知习惯 口头通知难证明
租客欠租 催收记录、违约通知 通知不清会拖慢追讨
房东自用 租约是否允许提前终止 可能需要协商补偿

有效通知应写什么

通知要写清楚单位、租约日期、终止原因、搬出日期、欠款或维修事项、交还钥匙方式,并保留送达证据。

不要只发一句”请你月底搬走”。清楚通知可以减少争议,也让后续法律程序更可解释。

租客赖着不走,房东可以收双倍租金吗?

根据 1956 年民法法令(Civil Law Act 1956)第28(4)(a)条,如果租客在租约结束后未经房东同意继续占用单位,房东可以选择向租客追讨双倍租金,直到对方交还单位为止。 这项权利来自法律本身,不需要租约里特别写明,但房东必须明确表示要行使这权利,不是自动生效。换句话说,租约到期、租客拖着不搬、房东也没说”算了”的情况下,房东可以主张双倍租金,但要主动提出,并保留通知和催讨的书面记录。

情况 法律后果
租客经房东同意继续住 可能视为新的按月租约,按原议租金计算
租客未经同意继续占用 房东可选择追讨双倍租金(民法法令第28(4)(a)条)
租客拒绝搬走 必须通过法庭程序(Writ of Possession)收回单位,不可自行采取断水断电等手段

租客不搬怎么办

如果租客拒绝搬出,房东应走正式程序,而不是用断水断电、阻止进入或私下施压来解决。

问题 较稳妥处理
欠租 书面催收、违约通知、保留流水
到期不搬 终止通知、交屋安排、法律意见
损坏争议 照片、维修报价、入住清单
押金争议 分项扣款说明和证据

FAQ

通知期一定是一个月吗?

不一定。很多租约用一个月,但不能把它当成所有情况的法律固定答案。

WhatsApp 通知算吗?

要看租约和证据。重要通知最好用可保存、可证明送达的书面方式。

房东可以提前结束租约吗?

只有在租约允许、租客违约或双方同意等情况下较稳妥;无理由提前终止风险较高。

租客提前搬走一定会没收押金吗?

不一定。要看租约条款、通知、实际损失和双方协议。

SPEEDHOME 能帮什么?

把租约、通知、付款和沟通集中记录,减少”他说我说”的争议。

2026 年的租赁法令(RTA)会改变通知期吗?

到 2026 年,马来西亚仍然没有一部生效的《住宅租赁法令》(Residential Tenancy Act)。草案仍在拟定阶段,还没提呈国会或宪报公布,所以目前住宅租约还是靠租约条款,加上《1950年合约法令》《1956年民法法令》《1950年具体救济法令》这些一般法律和普通法庭来处理,并没有专属的租赁法令规定固定通知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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