租屋前期費用清單:按金/印花稅/仲介費

馬來西亞租屋完全指南:從找房到退租(台灣・香港版)

租屋前期費用清單:按金/印花稅/仲介費

在馬來西亞租屋,簽約當天要準備多少現金?

一般整套單位的入住前期費用約為 3.5 個月租金:2 個月按金+1 個月預付租金+半個月水電按金,再加上租約印花稅(依租期分攤)。仲介費通常由屋主支付,不是租客的例行支出。 若租的是套房或雅房,門檻通常降到約 2 個月租金。零按金符合資格的單位,入住現金可壓到只剩 1 個月預付租金加印花稅。可到 SPEEDHOME 找房源 查看標示零按金的物件。

透過 SPEEDHOME 的零按金方案,不必押一大筆現金就能在馬來西亞租屋——這對剛落地的外派人士或半退休 MM2H 屋主特別實用,因為海外匯款到位前現金流本來就緊。

前期費用有哪些項目?各自用途是什麼?

簽約當天最多會遇到四項現金:按金、預付租金、水電按金、印花稅;仲介費原則上由屋主負擔,不計入租客前期支出。 每一項的可退還性不同,混在一起談最容易被多收。

項目 用途 常見金額(整套單位) 是否可退還
按金(押金) 保障屋主免受欠租或非正常磨損之損害 2 個月租金 是——扣除已證實損失後退還
預付租金(首月租金) 入住當月租金,先付 1 個月租金 否——已作為租金消耗
水電按金 涵蓋退租時未結清的水電網費 ½ 至 1 個月租金,或 RM200–RM500 固定金額 是——扣除未結帳單後退還
印花稅(租約) 使租約可作為法庭證據 依 2024 年財政法令稅階,每年租 RM250 為 RM1/RM3/RM5/RM7 否——屬政府規費
仲介費 委託仲介尋租客/媒合的服務費 業界慣例由屋主支付,非租客固定支出 否——服務費,非按金

以上金額沒有法律強制規定。馬來西亞目前沒有住宅按金的法定上限,也沒有生效中的《住宅租賃法令》;按金金額由租約條款規範,屋主保留扣款的權利僅限於已證實的損失(適用 1950 年合同法令一般規範)。 若房源開出的按金遠超行情又講不出理由,簽約前就該問清楚,別默默接受。

整套單位 vs 雅房:前期費用差多少?

雅房/套房的前期費用結構比整套單位輕,因為單一房間的出租價值與風險都比較低,屋主很少要求完整的「2+1+½」組合。 雅房常見的行情是 1 個月按金加 1 個月預付租金,水電費則常以均攤方式併入租金,不另收按金。

情境 常見前期要求 換算總費用(以行情租金試算)
整套單位(2+1+½ 組合) 2 個月按金+1 個月預付租金+半個月水電按金 約 3.5 個月租金
有家具主人房、核心地段 1½–2 個月按金+1 個月預付租金 約 2.5–3 個月租金
一般雅房、巴生谷合租單位 1 個月按金+1 個月預付租金 約 2 個月租金
學生/共居空間房間 1 個月按金+1 個月預付租金(水電多已包租金內) 約 2 個月租金
零按金符合資格單位 0 按金+1 個月預付租金 約 1 個月租金+印花稅

實際金額請務必寫進租約條款,不要只靠口頭承諾——這也是印花稅之所以重要的原因:未蓋印的租約在爭議時作為證據的效力會被削弱。

實際試算:以月租 RM2,000 的單位為例

以吉隆坡月租 RM2,000、租期 1 年的整套單位、標準 2+1+½ 結構計算,簽約當天現金約為 RM7,048:按金 RM4,000+預付租金 RM2,000+水電按金 RM1,000+印花稅(年租 RM24,000,適用 1 年以內 RM1/RM250 稅率,總稅額 RM96,雙方各分攤一半約 RM48)。 若換成零按金符合資格的同一單位,現金需求可降到約 RM2,048(僅預付租金加你分攤的印花稅)。

費用項目 傳統路徑(RM2,000/月) 零按金符合資格單位
按金(2 個月) RM4,000 RM0
水電按金(半個月) RM1,000 RM0(依當前方案條款)
預付租金(1 個月) RM2,000 RM2,000
印花稅(你分攤一半,參考行情) ~RM48 ~RM48
簽約當天現金合計 約 RM7,048 約 RM2,048

印花稅實際稅額依租期與年租而定,請以 MyTax 平台 e-Duti Setem 的最新試算為準——2026 年 1 月起租約印花稅已全面改用此線上系統辦理,取代舊有的 STAMPS 平台,2025 年 1 月起原本 RM2,400 年租以下免稅的門檻也已取消,等於現在幾乎所有租約都要繳稅。

零按金是 SPEEDHOME 的租賃風險管理系統,不是金融擔保產品,而是取代入住時整筆現金按金的機制:租客不必壓住一筆現金即可入住,屋主則透過租賃保障(而非持有按金)獲得保護。若退租時出現超出正常損耗的嚴重損壞,將按標準保障索償流程處理。 並非所有房源都符合零按金資格,請以個別 listing 頁面標示為準。詳細條款可參考 零按金租屋是什麼

仲介費要不要付?誰付?

馬來西亞租屋市場的業界慣例是仲介費由屋主支付(因為是屋主委託仲介找租客),租客原則上不需要為「找到房子」這件事另付仲介費。 若仲介向你(租客)收取費用,務必要求書面收據並確認收費項目與依據,避免混淆為按金或預付租金的一部分。

若仲介費產生爭議,購屋爭議仲裁庭(Tribunal Tuntutan Pembeli Rumah)只受理發展商與買家之間的買賣合約糾紛,不受理租屋仲介費爭議;要追討已付的爭議仲介費,正確途徑是裁判法院(求償上限 RM100,000)或高等法庭以下的地方法院(RM100,001–RM1,000,000)。向不動產估價師、代理及仲介委員會(LPPEH/BOVAEP)投訴屬紀律懲戒管道,不會直接為你追回金額。

常見問題

馬來西亞租屋的前期費用一般是多少?

整套單位一般約為 3.5 個月租金:2 個月按金、1 個月預付租金、半個月水電按金,再加上依租期分攤的印花稅。雅房或套房門檻較低,常見約為 2 個月租金。實際金額以租約條款為準,馬來西亞沒有法定按金上限。

仲介費是租客付還是屋主付?

業界慣例是由委託仲介的屋主支付仲介費,租客原則上不需要為找房這件事另付費用。若仲介向你收費,請務必索取書面收據並確認收費依據,以免與按金或租金混淆。

租約印花稅怎麼算?

依 2024 年財政法令稅階計算,每 RM250 年租依租期長短分別為 RM1/RM3/RM5/RM7,透過 MyTax 平台的 e-Duti Setem 線上繳納(2026 年 1 月起取代舊有 STAMPS 平台)。原本 RM2,400 年租以下免稅的門檻已於 2025 年 1 月取消,因此即使年租較低的租約現在也須繳稅。詳細試算可參考 租約印花稅怎麼算

按金可以全額退還嗎?

可以,但須先扣除已證實的未付租金、未結清水電費,或租客造成的、超出正常磨損範圍的損害。預付租金(首月租金)本身不可退還,因為已作為租金消耗。馬來西亞沒有法定的按金退還期限,實務上常見的合約慣例是退租後 30 天內,但仍應以你自己租約寫明的日期為準。

零按金真的完全不用付錢就能入住嗎?

不是。零按金只是取代入住時的整筆現金按金(部分方案連水電按金也一併免除),但你仍須支付 1 個月預付租金與你分攤的印花稅。它是租賃風險管理系統,不是金融擔保產品,也並非所有房源都符合資格,請以 listing 頁面標示的零按金標記為準,詳見 馬來西亞租屋按金完全指南

沒有蓋印花稅的租約有效嗎?

租約本身仍屬有效合約,但未蓋印的租約在法庭上作為證據使用時,效力會被削弱,等於在按金或租期爭議發生時你的保障變弱。租約簽署後應於 30 天內完成蓋印;逾期蓋印會依 1949 年印花法令第 47A 條被罰款:逾期未滿 3 個月為 RM50 或應繳稅額 10%(以較高者為準),逾期超過 3 個月則為 RM100 或應繳稅額 20%(以較高者為準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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