马来西亚房东与电子发票(e-Invoice):2026 必看要点

马来西亚租金收入怎样报税:房东指南

马来西亚房东与电子发票(e-Invoice):2026 必看要点

最后核实:2026 年 6 月 26 日。本页所有门槛、阶段日期及操作规则均可能经 LHDN 修订——采取行动前请到 hasil.gov.my 核对当前 LHDN e-Invoice 指引。

马来西亚房东需要现在就开 e-Invoice 吗?

大多数住宅房东目前还不需要自行开具电子发票。e-Invoice 的强制义务是按 LHDN(内陆税收局)设定的收入或销售额门槛分阶段引入的;普通个人住宅房东通常远低于当前门槛。规则在 LHDN 的 MyInvois 平台(mytax.hasil.gov.my)上运行,并以 QR 码作为 LHDN 验证凭证。

这是 2026 年马来西亚房东最常搜索的税务问题之一——电子发票分阶段推行,门槛一直在调整。本文用已核实税务事实,说清楚住宅房东的实际处境、公司租客的 self-billed 规则、e-Invoice 与租金税和 SST 的关系,以及何时须向 LHDN 或税务代理核实。

SPEEDHOME 内部数据(2026 年 Q1,管理中住宅出租物业样本,n=数千份活跃租约)显示,绝大多数房东个人年租金仍远低于 RM500,000 的 e-Invoice 强制起点;样本中持有公司租客的房东,须按 self-billed 流程向租客提供所需资料(详见下方"公司租客 self-billed"章节)。具体的阶段日期与门槛数字,见下表。

什么是马来西亚的 e-Invoice?

e-Invoice 是 LHDN 强制推行的电子发票系统。每张涉及合资格交易的发票、贷记单和借记单都必须在 MyInvois 平台上创建、验证并存档,并带有唯一的 QR 码作为 LHDN 验证证明。

马来西亚的电子发票从最大的纳税人开始推行,再按收入门槛逐步向下扩展。目标是在买方与供应商之间建立实时审计轨迹——对房东而言,就是房东与公司租客之间。对多数住宅房东来说,2026 年的实际影响有限,但这不等于零影响。

推行阶段 收入门槛 起始日
第一阶段 年营业额超过 RM100,000,000 2024 年 8 月 1 日
第二阶段 年营业额 RM25,000,000 至 RM100,000,000 2025 年 1 月 1 日
第三阶段 年营业额 RM500,000 至 RM25,000,000 2025 年 7 月 1 日
第四阶段 年营业额 RM150,000 至 RM500,000 2026 年 1 月 1 日
个人房东 RM500,000 至 RM1,000,000 租金或收入/销售额 RM500,000 至 RM1,000,000 2026 年 7 月 1 日
个人房东低于 RM500,000 暂未强制

来源:LHDN e-Invoice Guidelines / MyInvois 阶段推行;阶段日期此前已变动,请在 hasil.gov.my 核对当前指引后使用本表。

谁有义务为租金开具 e-Invoice?

义务落在收款方——即收到付款的一方。就租金而言,那就是房东。个人住宅房东若年度收入或销售额低于 RM500,000,暂未强制;介于 RM500,000 至 RM1,000,000 的房东自 2026 年 7 月 1 日起纳入。

义务的关键不在于"你是不是房东",而在于"你的收入或销售额是否跨过 LHDN 当前的门槛线"。一名月租 RM2,000 的单套房东,全年毛租金仅约 RM24,000,与任何推行的企业门槛相去甚远。即使月租 RM5,000、持有数套房产,也要先看合计收入或销售额是否触及 RM500,000 门槛,再看是否落在 2026 年 7 月 1 日起强制执行的 RM500,000 至 RM1,000,000 档位。

判断门槛是按什么口径计算(仅租金、还是含其他收入或销售额),属于税务代理的专业判断范畴——请向你的税务代理确认。

房东类型 月租/套 套数 全年毛租金(约) 是否需自行开 e-Invoice
单套个人房东 RM2,000 1 RM24,000 未达 RM500,000 门槛——暂未强制
单套个人房东 RM5,000 1 RM60,000 未达 RM500,000 门槛——暂未强制
多套个人房东 RM4,000 10 RM480,000 接近——请税务代理核实
多套个人房东 RM5,000 10 RM600,000 已达 RM500,000–RM1,000,000 档——2026 年 7 月 1 日起强制
公司房东 任意 任意 视公司营业额而定 通常已在第一至第三阶段内

什么是企业租客的 self-billed e-Invoice 规则?

当租客是公司或注册企业时,公司租客有义务就其支付的租金开具 self-billed e-Invoice——即使房东本身低于 e-Invoice 门槛。这是马来西亚租金电子发票规则中最容易被误解的部分。

Self-billed 的意思是:由买方(付款方)代供应商(收款方)创建发票,使用 MyInvois 上的表单代码"e-Invoice (02)"。LHDN 允许在供应商(房东)未注册 e-Invoice、而买方(租客)已注册的情况下这样做。租客在 MyInvois 上验证这张 self-billed e-Invoice,并向房东提供一份副本。

如果你的租客是企业——SDN BHD、独资、合伙,或任何把租金当作企业支出申报的注册实体——预计会被问到这件事。义务在租客一方,不在房东。你要做的是提供租客所需的信息:你的姓名、身份证号、租约详情和租金金额。

读错这条规则,要么让房东过度合规(开了不需要的 e-Invoice),要么合规不足(给了租客无法正确 self-bill 的信息)。

谁开什么——四象限矩阵

按房东类型和租客类型的完整四象限分解:

房东类型 租客类型 谁开 e-Invoice 房东要做什么
个人房东(低于 RM500k) 个人租客 通常暂未强制 保留租金账本、银行凭证与租约
个人房东(低于 RM500k) 公司 / 注册企业租客 租客开 self-billed e-Invoice(表单 02) 向租客财务团队提供全名、身份证号、单位地址、租期与月租;将 self-billed 副本作为收入记录保存
个人房东(RM500k–RM1m,2026 年 7 月 1 日起) 任意租客 房东开 e-Invoice(表单 01) 在 MyInvois 注册;每笔租金开一张 e-Invoice;将已验证副本提供给租客
公司房东(已在第一至第三阶段内) 任意租客 公司房东开 e-Invoice(表单 01) 走公司既有的 MyInvois 工作流;已在强制范围内

上述阶段日期与门槛基于截至 2026 年 6 月 26 日 LHDN 公布的推行时间表。请核对最新 LHDN e-Invoice 指引。

一张有效的 MyInvois 租金 e-Invoice 包含什么?

MyInvois 上经 LHDN 验证的租金 e-Invoice 包含房东与租客识别信息、单位地址、租期、租金金额、LHDN 验证后生成的唯一 QR 码以及验证时间戳。QR 码——而非 PDF 本身——是 LHDN 验证的凭证。

一个常见错误是把租约或银行转账凭证当成 e-Invoice。两者都不能替代。MyInvois 验证后的文件是独立文件:租约告诉你"双方约定什么";验证后的 e-Invoice 告诉你"何时发生了什么,且 LHDN 看到了"。

常见提交被驳回原因

  • NRIC 格式错位:12 位 NRIC 必须与 MyKad 上完全一致(如 880515-14-5678);缺少连字符或有多余空格会导致系统立即驳回
  • 多月合并开:把两个月的租金合并为一张 e-Invoice;每张 e-Invoice 必须对应一笔付款;每个租金月单独开具
  • 买方识别错位:self-billed e-Invoice 中,公司注册号、注册地址或 SST 编号填错字段;房东可在第一个月租到期前,向租客财务团队提供一张资料卡(姓名、身份证号、单位地址、租期、月租),从而减少反复
  • SST 行项目误加:住宅租金在 SST 范围之外;添加 SST 行项目会触发 MyInvois 验证逻辑对 SST 注册册的标记

住宅租金需要缴 SST 吗?

不需要。出租住宅房屋——排屋、公寓、共管公寓、洋房和服务式套房——不在服务税(SST)范围内。普通住宅房东不对租金收取 SST。

服务税适用于商业及某些非住宅的租赁或出租服务,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税率为 6%,且只有当服务提供者的应课税营业额超过 RM1,500,000 的租赁/出租注册门槛时才需要注册。低于该门槛的住宅房东不在 SST 注册要求之内。

不要假设这个范围覆盖所有安排。若你持有商业单位、以企业经营的服务式公寓楼宇,或混合用途物业,在开票或报价前请向税务代理核对马来西亚皇家关税局(RMCD)的当前范围。租赁的 SST 范围正在扩大,今天的准确说法明年可能不同。

关于 SST 与 e-Invoice 如何交互——包括商业租金、以企业经营的服务式公寓及混合用途物业——请向税务代理核对 RMCD 和 LHDN 当前指引后获取专业意见。

e-Invoice 与租金收入税有何关系?

e-Invoice 记录本身不改变什么该课税、什么可扣除——这些由《1967 年所得税法》与 LHDN 公共裁定(Public Ruling)规定。但一份在 MyInvois 上验证的 e-Invoice,是费用扣除申报中最有力的凭证之一。

对于已被要求开 e-Invoice 的房东,MyInvois 的轨迹同时建立了一份可支持审计的租金收入记录。对多数尚未被强制开 e-Invoice 的个人住宅房东而言,核心的税务记账工作与过去相同:租金账本、银行凭证、租约、开支发票和维修证据。

按已核实的 LHDN 公共裁定,普通住宅出租(在第 4(d) 条下作为非业务收入来源课税)可扣除与产生租金收入直接相关的费用:门牌税与地税、购房贷款利息、火险保费、收租与追租成本、续租或换租客的费用(含续租或后续租客的代理费),以及为保持房产现有状况的维修费。详细的可扣除费用清单与判定标准,见 马来西亚租金收入怎样报税:房东指南

税务凭证 需要 e-Invoice 吗? 实际作用
个人房东收到的租金(低于门槛) 通常暂未强制 保留租金账本与银行凭证
可扣除费用(如维修承包商) 若承包商在门槛之上则适用 MyInvois 验证记录是有力凭证
公司租客 self-billed 公司租客开具 索取副本,与费用记录一并归档
大房东收租(达门槛) 按 LHDN 阶段每笔租金开 MyInvois e-Invoice

关于维修费与资本支出(装修改造)在税务上的区分——这直接影响能否当年全额扣除——见 维修与资本支出的税务区分

非居民房东需要了解什么?

e-Invoice 的义务基于年度收入或销售额门槛,与居民身份无关。一名低于门槛的非居民个人房东通常同样未被强制。一旦跨过门槛,义务与居民房东相同。

居民身份真正改变的是税率。按已核实的 LHDN 事实,非居民个人房东自 2020 课税年度起,按净马来西亚租金收入的固定 30% 税率课税——不享受个人减免或居民累进税率,但允许的可扣除租金费用仍可在 30% 适用前先行扣除(30% 适用于扣减后的净收入,而非毛租金)。这与居民房东的累进税率是截然不同的计算;若 LHDN 将 e-Invoice 租金总额与报税表交叉比对,e-Invoice 审计轨迹在此就显得关键。

持有公司租客的非居民房东还应注意 self-billed 规则:租客可能就所付租金开具 self-billed e-Invoice,而不论该非居民房东是否达门槛。

如被要求,如何注册并使用 MyInvois?

若你被要求开具 e-Invoice,通过 mytax.hasil.gov.my 在 MyInvois 注册。系统接受直接在平台上创建的 e-Invoice,也接受经 API 对接会计软件创建的 e-Invoice。

对多数需按当前 LHDN 阶段执行的个人房东而言,最简单的路径是直接用 MyInvois 平台——无需另购软件。每张 e-Invoice 须经 LHDN 验证,并在规定时限内将带 QR 码的 e-Invoice 提供给租客。

步骤 要做什么
1. 核对门槛 将全年收入或销售额与 LHDN 当前门槛核对
2. 注册 用 MyTax 凭证登录 mytax.hasil.gov.my,启用 MyInvois
3. 录入交易 按每笔租金创建 e-Invoice,含单位地址、房东与租客信息、金额与日期
4. 提交验证 LHDN 通常在数秒至数分钟内验证,返回带 QR 码的 e-Invoice
5. 发给租客 将验证后的 e-Invoice 提供给租客,并存档副本
6. 关注驳回 若 LHDN 驳回,在取消时限内更正并重新提交

撤销时限以 hasil.gov.my 当期为准——LHDN 在推行过程中已多次调整该数字。

MyInvois 一次租金的逐屏操作

MyInvois 平台对单月租金 e-Invoice 的屏幕流程如下。走过一遍就懂,后续月份会更快。

屏幕 操作 常见错误
登录 用在 mytax.hasil.gov.my 报所得税的同一组 MyTax 凭证 使用非马来西亚发行的电邮,MFA 验证失败
新建 e-Invoice 选"新建"→"e-Invoice (01)"——不要选贷记单或借记单 错选"Self-billed e-Invoice"——只有公司租客才选
供应商信息 从 MyTax 档案自动带入;核对身份证号与地址 身份证号栏出现非 IC 格式
买方信息 租客全名、身份证号(个人)或公司注册号(企业)、地址 非马来西亚籍租客留空买方 TIN
行项目 单行:"Monthly rent — [单位地址] — [月份]",金额一致 住宅租金错加 SST 行项目(住宅租金在 SST 范围之外)
提交 LHDN 数秒内验证,返回唯一 QR 码 验证后再改——一旦验证通过,除非在取消时限内撤销,否则锁定

多数住宅房东每张 e-Invoice 只需要一行。QR 码是与租客记录一并归档的凭证。

驳回规则与撤销时限

e-Invoice 一旦经 LHDN 验证,即视为最终文件,除非在允许时限内撤销。具体时限由 LHDN MyInvois 指南设定,推行过程中已有调整——使用下列数字前请回 hasil.gov.my 核对。

事件 LHDN 处理方式 你要做什么
买方 TIN 缺失或格式错 提交时即驳回 重填后重新提交——无需撤销
金额或单位地址与租约不符 提交时即驳回 改正该栏,不要倒签租约
已验证,但某栏填错 验证并附警告 在撤销时限内撤销并重发
已验证,但交易没发生(如租客误付) 保持验证状态 开贷记单或借记单,再发一张更正后的 e-Invoice
超过撤销时限 平台上不能撤销 走 LHDN 更正流程或直接联系 LHDN

每张 e-Invoice 记一行笔记:提交日、验证日、QR 码引用、是否已撤销或被替代。这一行笔记,能在 LHDN 查询时省下几个小时。

审计应对清单:随 MyInvois 记录一并保留的文件

e-Invoice 本身只是一笔付款的凭证。LHDN 审计或税务代理审阅,会问围绕这一笔付款的整条链。每份租约最低限度保留的文件集:

  • 租约——双方签字,含身份证号、单位地址、月租、起止日期
  • MyInvois 已验证 e-Invoice——每收到一笔月租即一张(公司租客情况下为 self-billed e-Invoice)
  • 银行入账或 DuitNow 交易记录——按日期与金额与 e-Invoice 配对
  • 租金账本——每单位租金累计,理想情况下每月一行
  • 维修与保养日志——发票与日期戳照片;承包商若在门槛之上,按 MyInvois 格式归档其发票
  • 入住与退房检验报告——时间戳照片,租客尽可能签字

若税务代理或 LHDN 官员拿 e-Invoice 总额来比对申报的租金收入,这套文件就是答复。关于哪些维修发票属于可扣费用(vs 资本支出),见 维修与资本支出的税务区分

SPEEDHOME 的记录层

SPEEDHOME 的出租流程会生成租约、收租与维修记录,可用于任何 e-Invoice 审计、费用扣除申报或税务代理审阅。无论你今天是否在 e-Invoice 门槛之上,记录都集中保存在一处。

按这种格式记录下来的文件,包括以下字段——格式与 MyInvois 审计检查的字段一致:

  • 已签租约(房东+租客姓名、身份证号、单位地址、租期、月租)
  • 每笔租金收据(日期、金额、单位、付款人)
  • 维修与保养日志(日期、承包商、发票、必要的"维修前/后"照片)
  • 租客往来存档(押金、迟付、续约、退房)
  • 银行入账或 DuitNow 交易记录,与每张租金收据一一配对

来源:SPEEDHOME 平台——MyInvois 审计须呈现的记录字段。

想了解刊登你的物业及使用 SPEEDHOME 房东工具,见 SPEEDHOME 房东服务

常见问题

每年收租低于门槛的房东,现在需要开 e-Invoice 吗?

个人房东若年度收入或销售额低于 RM500,000,目前尚未被强制;介于 RM500,000 至 RM1,000,000 的房东自 2026 年 7 月 1 日起纳入强制范围。请直接到 hasil.gov.my 核对当前的 e-Invoice 指引——阶段日期在此前已变动过,不要据任何单一来源(包括本文)下结论。

我的租客是公司,我需要做什么?

你的义务取决于你自己的门槛。公司租客有义务就其支付的租金开具 self-billed e-Invoice,并作为企业支出申报。你要做的是提供准确信息:姓名、身份证号、单位地址、租期和月租。若租客的财务团队需要补充文件,直接配合即可。

e-Invoice 会取代租约或正式收据吗?

不会。在 MyInvois 上验证的 e-Invoice 是一笔付款交易的凭证。租约仍是确立房东与租客关系的核心文件,两份文件在完整的税务与法律记录中都需要保留。

LHDN 会用 e-Invoice 数据来交叉核对租金收入税吗?

LHDN 已确认 MyInvois 数据将用于支持税务合规核查。若你的 e-Invoice 租金总额与申报收入不符,预计会收到查询。这就是为什么应让租金账本、银行凭证和 e-Invoice 记录保持一致。

如果租客是独资经营者,self-billed 规则还适用吗?

适用。注册独资经营者在 e-Invoice 意义上属于企业实体。若独资租客把租金作为企业支出申报,self-billed 规则很可能适用。请与租客的税务代理确认。

低于门槛时,可以主动(自愿)开 e-Invoice 吗?

可以。LHDN 不要求撤销自愿开具的 e-Invoice,早期自愿记录可作为 2026 课税年度起的有力费用凭证。维持 MyInvois 工作流、将 QR 码与租金账本一同保存,并在 BE 表格中注明持有自愿 e-Invoice 记录以支持申报的租金总额。自愿开具的当前 LHDN 立场请到 hasil.gov.my 核实,该政策在推行过程中已有演变。

我的单位一部分用于住宅长租,另一部分用于短期住宿,SST 和 e-Invoice 怎么处理?

分开处理每种用途。住宅长租不在 SST 范围内;短期住宿(服务式公寓运营)属 SST 范围,开票前须完成 RMCD 分类。在 MyInvois 开 e-Invoice 时,为每种用途分别开行项目或独立的 e-Invoice。将两种用途混在一张 e-Invoice 里,会在 LHDN(e-Invoice)和 RMCD(SST)两套系统中同时产生不一致。如不确定短期住宿量是否已超过 RMCD 注册门槛,请在下一个发票周期前向税务代理核对——当前 RMCD K 组租赁/出租门槛请到 customs.gov.my 确认。

← Back to all post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