联名房产的租金收入,每位共有人只就自己的产权份额申报净租金,而不是由一位共有人报全额。 划分依据是各人在产权和租约中的合法份额;非居民共有人按 30% 固定税率计税,与居民共有人完全不同。SPEEDHOME 平台记录让这份分摊从一开始就清楚可查,而非年底凭记忆拼凑。
本页讲清份额规则、各人可扣费用、居民与非居民的差异,以及夫妻合并评税的选择。要了解完整的税务框架,请参阅 马来西亚租金收入怎样报税:房东指南。
两个人共同持有房产,租金收入到底谁来申报?
每位共有人只在自己的报税表上申报自己那一份净租金收入。 LHDN 课税的对象是有权获得该收入的人,而不是租金实际打进谁的银行账户——若产权证和租约都是 50:50,即便所有租金都汇入同一个账户,两人也各报一半。
各人申报的份额,依据的是租约和产权文件所载的实益拥有权份额。常见情形如下表:
| 持有方式 | 各人申报内容 |
|---|---|
| 等额共有(产权 50:50) | 各自申报净租金的 50% |
| 不等额共有(如 70:30) | 各自申报所载份额的净租金 |
| 代他人持有(信托) | 由实益拥有人申报,而非仅挂名的法定持有人 |
| 夫妻选择合并评税 | 两人净租金份额合并至同一份评税(见合并评税章节) |
LHDN 看的是权利归属,而非租金从谁的账户流转。只要产权与租约都显示 50:50,两人就各报 50%,与其中一方收齐租客款项后再把另一半转给另一方无关。
一个常见错误是:由那位"出面"收租、与租客打交道的共有人申报 100%,另一位不报。这种不一致正是 LHDN 数据比对机制要查的目标,而当租金收入从第一天起就按共有人分摊记入受管理的租赁记录时,它完全可以避免。完整的申报步骤,请参阅 马来西亚租金收入怎样申报。
每人的份额按毛租金算,还是按净租金算?
分摊的对象是净租金(扣除允许费用后的租金),不是毛租金,而且每项费用也按份额分摊。 各共有人先报自己份额的实收租金,再就其份额的可扣费用逐项申报。
就按第 4(d) 条课税的普通住宅出租而言,LHDN 允许扣除为产生租金收入而完全且专一地发生的直接费用:门牌税和地税、购置该房产的贷款利息、火险保费、收租与追租费用、续签租约或更换租客的费用(含续约或后续租客的代理佣金),以及为维持房产现有状况的修缮费。
| 项目 | 各共有人处理方式 |
|---|---|
| 实收毛租金 | 按产权份额分摊 |
| 门牌税与地税 | 可扣;按份额分摊 |
| 购房贷款利息 | 可扣;按份额分摊 |
| 火险保费 | 可扣;按份额分摊 |
| 修缮费(维持房产现状) | 可扣;按份额分摊 |
| 续约或后续租客代理佣金 | 可扣;按份额分摊 |
| 首位租客的代理佣金、广告、印花税 | 不可扣(初始费用) |
| 资本性装修/翻新 | 不可在租金收入中扣除 |
两个常让共有人失分的细节。其一,利息扣除仅限于贷款利息部分,不含本金偿还——所以各人扣除的是其份额的利息,而不是月供全额的份额。其二,获取首位租客的成本(广告、首次出租代理佣金、首份租约的印花税)属于初始费用,对两位共有人都不可扣,即便续约和后续租客的费用可以扣。完整的费用处理,请参阅 地税门牌税与管理费可否扣租金收入。
一位共有人是居民,另一位是非居民,会影响申报吗?
会,而且影响很大。居民与非居民共有人就各自份额的计税方式完全不同,各按自己的居民身份报税。 非居民个人房东按 30% 固定税率就其马来西亚净租金收入计税(自 2020 课税年度起),不享有个人减免、回扣或累进居民税率——但允许扣除的租金费用照样能扣,所以 30% 适用于扣除费用后的份额收入,而非毛租。
| 共有人身份 | 其份额税率 | 个人减免 | 费用扣除 |
|---|---|---|---|
| 居民个人 | 累进居民税率档 | 可用,按总收入计 | 第 4(d) 条下 PR 12/2018 允许费用 |
| 非居民个人 | 固定 30%(2020 课税年度起) | 无 | 允许费用仍可扣(30% 计净额,不计毛额) |
实际影响是:同样 50% 的净租金份额,落到居民共有人或非居民共有人手里,应缴税款可能天差地别。收入分摊跟着产权走,税率则跟着各人自己的居民身份走,两者互不掺混——一对 50:50 夫妻,若其中一方长居海外,看似相同的收入会报出两份截然不同的税单。详见 非居民房东租金收入税率。
夫妻共有房产,用合并评税会更省税吗?
可以选择合并评税,把两人总收入(含各自租金份额)合并计一次——当一方几乎没有其他收入时通常更划算。 这个选择每年在 e-Filing 上作出,是可选项;若分别评税结果总税负更低,夫妻可以保持分别评税。
一般经验如下:
| 情形 | 通常更优 |
|---|---|
| 一方收入远高于另一方 | 合并评税(用尽低收入方未用的税档与减免) |
| 双方收入相近且都不低 | 分别评税(避免合并后被推入更高税档) |
| 一方为非居民 | 分别评税(非居民 30% 固定税率无法靠合并改善) |
非居民配偶无法享受居民配偶的减免,因此当一位共有人是非居民时,合并评税几乎帮不上忙。这个决定按年作出,不是永久锁定——每年随收入变化重新比较一次。
实例:联名房产的净租金如何分摊
两位等额共有人各报净租金的一半,租金和费用都按 50:50 拆分。 以下以一套白沙罗谷(Klang Valley)共管公寓为例,假设两位共有人都是居民:
| 项目 | 总额(RM) | 业主 A — 50%(RM) | 业主 B — 50%(RM) |
|---|---|---|---|
| 全年毛租金 | 24,000 | 12,000 | 12,000 |
| 门牌税 + 地税 | 800 | 400 | 400 |
| 贷款利息(全年) | 9,600 | 4,800 | 4,800 |
| 火险 | 300 | 150 | 150 |
| 一般修缮 | 1,500 | 750 | 750 |
| 续约代理佣金 | 1,800 | 900 | 900 |
| 可扣费用合计 | 14,000 | 7,000 | 7,000 |
| 净租金收入(应税) | 10,000 | 5,000 | 5,000 |
每位共有人把自己那份 RM5,000 加进其他收入,按各自的居民税率缴税。若业主 B 是非居民,则就 RM5,000 缴固定 30%,即 RM1,500,无任何减免;而业主 A 的 RM5,000 仍按居民累进税率走。表中数字为示意,请以现行 LHDN 公共裁决(Public Ruling)及你自己的实际数据核对。
SST 呢?联名住宅出租要交服务税吗?
不用。住宅物业出租——排屋、公寓、共管公寓、洋房、服务式套房——不在服务税征收范围内,所以普通住宅房东不就租金收取 SST,联名与否同理。 服务税适用于商业及部分非住宅的出租/租赁服务,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税率为 6%,且只在提供方超过 RM150 万应税营业额注册门槛后才适用。
这意味着,联名住宅出租不会因为有两个业主就需要注册服务税。住宅排除条款与共有人数量无关。如果这两位共有人同时经营一项越过门槛的商业出租业务,那是另一个需咨询税务代理的问题。
联名申报最容易翻车的环节:凭据
联名房东被否决扣除的真正主因,往往不是法律,而是凭证。 两人共有一套房产时,费用常从当时有钱的那个账户支付,收据堆在其中一人手机里,分摊到四月才凭印象拼凑。LHDN 可要求每位共有人举证其申报份额,而一句含糊的"我们什么都 50:50"若无同期记录,是最站不住脚的处境。
这正是平台记录发挥作用之处。当租金与费用从第一天起就在受管理的租赁记录中追踪,每位共有人的份额都有时间戳、可追溯——同一份证据既支撑税务扣除,也支撑任何退租时的押金结算。从 SPEEDHOME 平台记录申报的房东,是从一条可证明的轨迹申报,而不是事后重建。
要为你的房产建立这样的租赁记录并管理好租户筛选、租约与租金收缴,可参阅 SPEEDHOME 房东服务。
FAQ
联名房产可以只由其中一位共有人申报全部租金收入吗?
不可以。每位共有人必须按自己的产权份额就净租金申报。所有租金都汇入同一个账户,并不改变谁有权获得这笔收入;LHDN 课税的对象是权利归属,而非银行账户的转账路径。
两位共有人之间怎么分摊各项费用?
把各人的产权份额同时套用到租金和每项可扣费用上。50:50 的共有人可申报 50% 的贷款利息、门牌税、保险和修缮——而不是月供全额的 50%(本金不可扣),也不是某项费用的全额。
其中一位共有人长居海外,谁付更高的税?
非居民共有人按 30% 固定税率就其净租金份额缴税,不享任何个人减免;居民共有人的份额则按累进居民税率计。收入分摊跟着产权走,税率跟着各人自己的居民身份走。
夫妻应该合并评税、把两人租金份额合在一起报吗?
只有当合并后总税负更低时才合并。一方收入很少时合并评税通常更省;双方收入相近、或一方为非居民时,分别评税通常更优(非居民 30% 无法靠合并改善)。每年重新比较一次。
首位租客的印花税和代理费可以扣吗?
不可以。获取首位租客的成本——广告、首次出租代理佣金、首份租约的印花税——属于初始费用,对两位共有人都不可扣。续约及后续租客的费用则可扣,按份额分摊。
联名住宅房东需要就租金收取 SST 吗?
不需要。住宅出租不在服务税征收范围内,与共有人数量无关。服务税只适用于商业及部分非住宅出租/租赁服务,且只在超过 RM150 万注册门槛后才适用。